冀鲁边区革命纪念园 参观须知
冀鲁边区革命纪念馆
参观须知
欢迎参观冀鲁边区革命纪念馆(以下简称“纪念馆”)。纪念馆免费对外开放,为保护参观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安全、有序的参观环境,特制定本须知。
第一条 适用对象
所有参观者,均应遵守本须知。
第二条 纪念馆开馆时间
上午 09:00-11:30
下午 14:30-17:30(夏季)
下午 14:00-17:00 (冬季)
(每周一闭馆)
第三条 有序入馆
入馆前需刷身份证,扫描场所码方可进入。
儿童及行动不便的参观者应由成年人陪同入馆参观。
醉酒人员及精神异常人员谢绝入馆。
第四条 禁带物品
除不得携带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等危险物质、管制器具等物品外,参观者也不得将下列物品带入馆区:
(一)酒精饮品;
(二)打火机、火柴等点火器具;
(三)动物,但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;
(四)其它可能妨碍游客参观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、扰乱馆区秩序和危害馆区安全的物品。
参观者须遵守公共秩序,依次排队参观本馆,严格遵守馆区有关规定,听从工作人员
第五条 文明参观
参观者须遵守公共秩序,依次排队参观本馆,严格遵守馆区有关规定,听从工作人员引导。
参观者不得在馆区内从事下列行为
(一)损毁建筑、设施和展品;
(二)攀爬建筑,翻越围(护)栏;
(三)吸烟、大声喧哗和嬉戏打闹;
(四)其它可能妨碍他人参观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、扰乱馆区秩序和危害馆区安全的行为。
第六条 特别管理措施
在恶劣天气人流密集、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下,本馆可临时限制参观者进入馆区,或对馆区内的参观者进行疏散,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。
参观者须根据本馆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工作人员的现场引导,配合采取应对措施。
第七条 参观服务
馆区内为残疾人士提供手推轮椅免费借用等服务。
温馨提示:(一)馆内有监控,请文明参观。
(二)参观期间,拍照禁止使用闪光灯。
本馆可对本须知进行解释和修订。